需彌補哪些不足?
不該遺忘農業源
為使減排考核更具科學性,“十二五”期間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將以污染源普查結果為依據。相對于環境統計數據,污染源普查增加了對農業源污染和除縣政府所在地的鎮以外的所有鄉鎮生活源的調查,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所排放的一些污染物,這些均已納入總量控制范圍。
農業源減排是一個全新的領域,也是污染減排的軟肋,這些主要體現在底數不清,污染主體不清。
“農業源減排的難點,一是如何設定基數,二是怎么考核減排量?!杯h境保護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底數不清,一直是農業污染源總量控制的一大痼疾。隨著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動態更新,這一狀況有望發生改變。
根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指南》,畜禽養殖業是農業源污染減排的主攻方向,畜禽養殖氨氮約占農業源氨氮排放總量的44%。
編制指南提出,將鼓勵有條件的規?;笄蒺B殖場和養殖小區采用全過程綜合治理技術進行處理,包括建設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采用干清糞的方法收集糞便,尿液進入沼氣池發酵處理,沼液經生化處理或多級氧化塘處理后達標排放,糞渣和沼渣通過堆肥發酵制取顆粒有機肥或有機無機復混肥。采用全過程綜合治理技術的,氨氮最多按產生量的70%計算減排量。而規?;笄蒺B殖場和養殖小區建設治污設施的,如沒有獨立的污水排放口,且所生產的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經認定完全進入農田利用(需配備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消納土地),氨氮產生量將100%算作減排量。
與工業和生活污染物不同,絕大多數畜禽養殖廢棄物可以通過資源化利用的途徑在農業生產中得到再利用,即只要能認定某種廢棄物經處理后作為原料、采用可核證的處理處置貯存措施、穩定持續地進入了農業生產或綜合利用,則可視為有效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項目。
但與工業污染源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加強監管和控制不同,目前對農業源的控制缺乏強有力的法律依據。盡管《固廢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等法律都涉及減少畜禽養殖污染的內容,但其可操作性、針對性明顯不夠。2001年原國家環??偩职l布實施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要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備污染防治設施,必須進行環評、“三同時”,但這一部門規章在各地的落實情況參差不齊,且執法效力有限,“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遠遠無法對違法者產生有效震懾。
“大棒”無力,“胡蘿卜”也不夠甜。多年來,我國除了加大對農村戶用沼氣建設和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外,仍缺乏系統的經濟政策。相對于城市來說,農村的社會管理較為松散,若能把減排成效與污染治理資金補助掛鉤,多在財政、金融、稅收方面開些口子,那么在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時,必能激勵畜禽養殖大戶自覺治污。
據了解,當前我國已選取一些地方進行農業源減排核算試點,將充分考慮南北不同區域的特點,適時出臺總量核算規定,《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的起草工作也正在進行中。
當前,減排的開局之年行將過半。作為新指標,氨氮減排需要我們投入更多的精力,在減排手段上不斷探索,在工程減排之外,更要在技術、法律、經濟手段上多動腦筋,只有不懼困難、堅定信心,把污染減排作為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抓手,以更加飽滿的精神狀態和扎實的工作作風,積極探索、全力攻堅,才能為“十二五”減排工作創出新成績。
本文連接:http://tigz.com.cn/newss-912.html
|